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汇编
第一部分民法总则
第一章民法基本概述
考点1.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典》第2条从民法的调整对象和任务的角度,给民法下了一个定义,即民
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
考点2.民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民法典》第2条的规定,我国民法统一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调整的社会关系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当事人参与民事法律
关系时,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或具有优越于另一方的法律地位,
任何主体参与民事活动都要平等地受到民事法律的拘束,在其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要平等地受
到民法的保护。无论何类民事主体,只要以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交易,就应当遵循民
法的规范,并受民法的调整。
(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考点3.保护民事权益原则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考点4.平等原则
《民法典》第4条规定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受
到法律平等保护。
考点5.自愿原则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
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考点6.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作为一种基本价值理念,贯穿整部民法典,更进一步讲,公平原
则贯穿立法、司法及法学研究各环节。
1
考点7.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
守承诺。”诚信原则是法律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效力不断增强,被
称为民法“帝王条款”。
考点8.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与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不符,则不得以违反法律为由否认其效力,这也是
意思自治原则的基本要求。该条主要强调的是公序良俗原则。
考点9.绿色原则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准则。
考点10.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
第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第二,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第四,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考点1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
事义务的人。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智力成果、行
为和人身。
考点12.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一)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二)基础性法律优先于一般性法律
(三)新法优先于旧法
(四)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五)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
2
第二章民事主体
考点1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
第一,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第二,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剥夺性。
第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放弃和不可转让性。
第四,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法律限制性。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出生时开始